法院能否判处该合同无效???

2025-02-02 0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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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儿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其合同是效率待定合同,女儿和小李签订的合同只能说是成立了,但还远谈不上有效,因为无权处分产生的合同要由权利人也就是本案的父亲追认才能生效,如果父亲不追认,合同转为无效合同,善意取得是法定的原始取得,本案小李没有经过登记过户,并没有实际取得所有权,而且小李的合同并不是在公信原则保护下签定的,并不能主张善意.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过户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小李从来就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立反还房屋.(房产证在手,天下我有)小李可以向女儿要求缔约过失责任.
1楼的那个律师对物权法理解不够透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对房屋产权产生效力,法院可以支持要回房屋,但是不会判决无效,而且其女要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具体依据参照物权法。

回答3:

该合同牵涉到民法通则上的善意取得.以及合同法上的无效合同相关规定.
就是说老张女儿瞒着老张把房子卖给小李,小李属于善意取得.小李和老张女儿之间形成债务关系.
而此合同在房主不知情情况之下签订.属于无效合同.但是此合同不能撤销老张女儿与小李之间的民事关系
老张只能向自己女儿主张权利.法院判决也会以此为依据,
老张不能把小李当为被告主张权利.

回答4:

假如小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李不知道老张没有同意女儿出售房子),小李属于善意第三方,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子就是小李的,剩下的就是老张和老张的女儿之间的事了。假如小李知情了还买,那合同就无效,可以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