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条件及法律效力如何?

2025-01-24 0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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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行为人未经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表见代理亦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的范围。

(2)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所谓主观上是善意的,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所谓无过失,是指相对人的这种不知道并不是因疏忽大意或懈怠造成的。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却因过失而不知,则他对无权代理行为亦负有责任,因此在法律上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

(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订立的合同,本身并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如果具有上述因素,显然该合同应按无效和可撤销的规定处理。

(4)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

表见代理具有以下效力:

对本人来说,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本人应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本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不得以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为理由而拒绝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作为抗辩。

对相对人来说,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主张前者,他可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主张后者,他可向本人追究责任。

扩展资料:

行为人没有代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的基本要件是: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2、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且无过失。

表见代理如何认定,关键之处在于对第3个要件的理解,即如何确定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的理由是相对人在主观上的感受,通过某些事实,经过判断,足以认为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人。但是,这种相对人的主观判断的确定标准,并不是主观标准,而是客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表见代理

回答2: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行为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行为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行为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第三人得对本人主张代理法律行为效果的制度。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1.须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外表现象。3.第三人须为善意。4.表见代理行为人与第三人实施的代理行为除不具备代理权要件外,须具备代理法律行为的其他有效要件。
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发生后,产生代理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第三人有主张表见代理或狭义无权代理的选择权,他既可以主张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主张狭义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表见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负有连带责任,其中一人承担责任后,有依据过错性质和程度向对方追偿的权利。

回答3: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回答4:

1表见代理的条件(1)行为人虽无代理权,(2)相对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3)相对人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
2,效力方面:
表见代理的效力等同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自始自动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当然这里的承担是相对于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带来的损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