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除无固定期和固定期合同得到的补偿一样吗,08年前工作期限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2024-12-19 03: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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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依据已工作的年限支付,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无关;

无故解除的赔偿金,从入职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回答2:

1、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与你续订的,按08年之前的规定,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2、但,要是你没有任何过错,单位主动与与解除合同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08年之前的,按老办法补偿;08年后的按新规定补偿。
3、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合法解除或终止。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5、《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估算你的补偿是(举例):从2000年1月1日的用工之日始,到现在2013年的3月1日,共13年多2个月,应补偿你13。5个月工资的2倍。
7、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8、建议你尽快在当地求助律师或到劳动局咨询,因补偿数额涉及较大。

回答3:

08年新规定出台,经济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

回答4:

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违法解除雇佣合同需向你赔偿两倍赔偿金,数额参照工作年限(未满一年按一年算) X 当地平均工资/月 X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