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没做法医鉴定,而对方做了怎么办?

2024-12-15 2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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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现在的规定 只要殴打他人的行为存在,就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不一定要做法医鉴定

回答2:

你也可以去做个啊。找派出所开委托书。

回答3:

做法医鉴定首先必须有伤,其次是办案机关同意并指定的法医鉴定,不是自己想做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