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项目可以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贴:
(一)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治理项目。包括削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减排项目。
(b)环境整治工程。主要生态省,生态城市和生态区建设对环境的污染整治工程,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点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治理项目。
(三)污染防治示范项目的新技术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包括污染防治技术,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四)环境监测能力,监测和处理突发事件,和其他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监视和信息系统建设,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
(E)的研究项目,涉及环保,环境规划,生态建设。
(六)国家,省,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以下项目可以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贴: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减排工程项目。
(二)环境污染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列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区建设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治理项目。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应用。
(四)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及应急处置等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环境监测、监察及信息系统建设;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等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五)涉及环境保护、环境规划、生态建设等研究课题。
(六)国家和省、市政府、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