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和解除劳动合同

2024-12-04 09:50:4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该承诺书在你毕业后签订约定的劳动合同时候已失效,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回答2: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
因此,如果你没有与公司签订过服务期合同或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公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无法律依据。你有权拒绝。

2、公司如果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造成你损失(例如:无法到新单位报道),你可以通过仲裁程序,向公司索赔损失。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