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

2024-12-15 12: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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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如实进行申报。按照纳税申报表格式依次填写,零申报的时候,应税收入为零,其他数据照实填写
  具体规定如下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纳税人需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第三条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财务报表;(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报送期限 (一)自2013年6月1日起,纳税人报送的2013年度及以后所属期财务报表均应按2013版财务报表报送。……(四)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回答2:

从业人数填2个,资产总额按照营业执照中的实收资本填。

回答3:

零申报是可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