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香港发出受养人签证,带这签证,港澳通行证,到内地公安机関出入境部斗,办理去香港定居出境签注,{不是去香港7天旅签,不是3个月探亲签,},公安局於通行证上,印批了赴港出境签注后,可马上拿这通行证,这出境签注,及香港移民局发出的受养人签证,过国内边捡去香港,入香港边检,香港官员会在通行证上,印批准你居留香港至那个日期,一般先准停6个月,到期前2星期,可到移民局申请延期,再看官员准你停多久,或再6至12个月不等,明白就觧决给分,谢,
受养人签证本身就可以长期居住啊,怎么会一次只能停留七天。取得受养人签注(香港发的)之后拿去内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逗留签注(D签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