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提高20%后,现速与原速比是120%:1=6:5
则时间比为:1/6:1/5=5:6
原定时间则为:1/(6-5)*6=6(小时)
假设全以提高25%速度行驶,则现速与原速比是125%:1=5:4
时间比为1/5:1/4=4:5
即只要用原时的五分之四,6*4/5=4.8小时
提前6-4.8=1.2小时
实际为什么没有提前1.2小时呢?
因为前120千米按原速行驶的,如也提高25%,即可多行120*25%=30千米
时间也可提前到40分钟,即2/3小时
那30千米就是提速后(1.2-2/3)小时行的路程
提速后的速度是:30/(1.2-2/3)=225/4(千米)
提速速度乘以提速时间:225/4*4.8=270(千米)
你好,中政行测很高兴为您解答。
车速提高20%,则用时是原来的1÷(1+20%)=5/6(1为设值法,也可以用X表示,约分后结果是一致的。),比原定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那么原来全程用时1÷(1-5/6)=6(小时);提高车速25%,则用时是原来的1÷(1+25%)=4/5,提前40分钟到达,那么原速行驶120千米后剩下的路程原来用时应该为40/60÷(1-4/5)=10/3(小时),则200千米原来需要的时间:6-10/3=8/3(小时),则速度为:120÷8/3=45(千米),那么路程为45×6=27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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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