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属于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调解书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您好。感谢您对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的信任。对于您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律师在调解的过程当中,只是证人的身份,是否签字、盖章等不影响你们双方这份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2、调解协议最关键的是: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双方有签字或者捺印,形式与内容无瑕疵。
3、这个协议是可以作为今后诉讼等的证据材料的,除非一方能证实签署的被强迫性和不自愿性。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谢谢。
首先,应该在两年内起诉,否则,过了两年就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
其次,律师主持下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性,只有该调解书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公证一下。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