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外借的钱应该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用他们包括房子、存款在内的家庭财产来偿还。因为二人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只是有离婚的打算,在此期间,仍然是夫妻财产共有制,配偶一方对外所欠债务,只要借款给她的人没有事先书面承诺该债务仅由她一人单方偿还,就应该由配偶双方共同偿还,所有趁现在感觉采取一定的手段催告,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他们离了婚,财产分割完毕,理论上该债务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设立的,仍应该由他们分别偿还相应的份额,也就是说,你们作为债主,可以向二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全部或部分偿还,他们两个人的事是他们两之间的,不管丈夫是否知情,或者是否事前有约定,只要没有证据表明他事先已经对你们说明债务由妻子单方偿还而你们也答应,法院就不会支持丈夫的主张,配偶之间的约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如果女的借钱用于家庭开支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
你可以向两方都催要借款,他们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女的是用于自己开销,否则两方都有还款义务
尽快去法院起诉
楼上说的对,另外补充一句,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即使离婚,也是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用担心离不离婚的问题;而是应向楼上说的一样尽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