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去医院抢救,病人亲属垫付了抢救费,病人口头遗言让其子女偿还抢救费,后来病人原单位发放拖欠工资,

那么病人的亲属有权利追讨这笔抢救费吗?
2024-12-14 03: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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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有证明“垫付”了抢救费,而不是赠与捐助,那子女不等单位发放拖欠工资就要偿还,继承和债务是有连带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