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观后感400字左右 三篇(2012年的)

2024-12-21 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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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观后感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道德观察中《孽债》的母子之争中,我觉得那个老母亲很可怜,所谓养儿不孝,苦一生,这句很有道理。我不知道那个人怎能当着社会、电视、记者的面前打自己的母亲,他可知道“孝”的意义? 这样的一个人,还理直气壮,还为自己辩解,把自己的母亲打伤了,还说她是母亲装的?天理何在?这样的人渣为何能这样活的逍遥自在、心安里得?人活在这个世界的意义是什么?可能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吧! 换句话说,如果当初没有他的母亲,他会有今天的一切吗?这样的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年迈的母亲只是向他提那么微薄的要求,让他赡养自己,可是遭遇的是拒绝,那种心酸可能只有廖老婆婆知道。他可知道,他现在也是别人的父亲,要是有一天自己的儿女也这样的对待他,他心里会如何?难道他不会换位思考一下?他也不想想,现在他母亲老了,能吃他的多点?能用他的多少呢? 他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意义,一个连自己亲生母亲也欺辱的人,还在这个世界上苟活着,对于懂孝的人而言是一种污辱。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良心?有谁不痛恨这样的人?难道他真得不知道“百善孝为先”这句话的意思吗?

观《今日说法》之“爸爸请不要打我”有感

“虎毒不食子”主持人用这句俗语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也让人触目惊心,无法理解。
在志愿者的跟随下节目组来到了宁波的一个小村庄。透过一户人家的窗户,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身体上沾着斑斑血迹,小男孩的面部有明显的伤痕,双脚的血渍和鞋子粘连在一起,让人的心不禁颤抖着。而孩子的父亲蹲在院子里,对于记者的疑问,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并说:“我控制不住,有气就会打他们。”警方随后介入,一群好心人为孩子穿上衣服,斥责着父亲的行为,而他却不以为然。无法想象,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孩子竟是如此残忍。
在警方的陪同下,大家到达医院为小男孩做检查,脸部和头部都有伤口,手术的缝合不能打麻药,医生为小男孩缝合伤口,他竟没有哭闹一声,只是说:“痛,我痛。”五岁的孩子到底承受了多少折磨,随后得知他们两天都没有吃饭了,好心人为他们买去食物,孩子狼吞虎咽很快就吃完了。从进一步的调查中得知,孩子的父亲用美工刀,剪刀,针这类工具都打过孩子,随行的人们都为孩子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检查后,医生确定孩子的父亲没有精神上的疾病,只是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建议将他们分开一段时间。孩子的去留成了较大的问题,爷爷想养,不让养,妈妈让养,不能养,姥姥能养,不想养。可怜的两个生命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敬老院生活,他们快乐的生活着,并不想见到那个所谓的父亲,在那幼小的心灵中,是害怕还是恨,我们无从知晓。
最终,孩子还是回到父亲身边,上了学,至于他们的生活我们只有祈求了。
父亲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是他教育孩子的方法只会让孩子远离他,亲人之间的隔阂更深,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儿童罪,结果更是家破人亡。每个孩子都是有权利享受快乐童年的,打和骂的教育方式应该杜绝发生,自己的亲身骨肉那是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啊!孩子应该拥有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生活。
社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措施,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给我们带来的只是无尽的悲痛和可怜,希望所有的父母改变对孩子不正当的教育方式,让此情此景成为永恒,不再发生。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今天通过观看《道德观察》节目,使我深受启发,倍受感动,从而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的意义。
19岁的女孩罗伟,为了一个身患肝癌的陌生人,毅然不顾亲人的劝阻,坚持为患者捐出了自己一半的肝脏。她的无私与善良感动着我们,如果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罗伟,那么社会将充满爱的芬芳。做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当学习她的勇敢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殷雪梅,一个普通的小学老师,危机时刻,为了救助自己的学生,悲壮的倒在了马路上。老师见义勇为的事迹,震撼了我们的心灵,人们发自肺腑的为她竖起了大拇指,宣扬她的高尚的道德品质,以此来勉励自己的同时也鼓舞更多的人。
王丰收,一个税务局干部,因为见义勇为而受伤,然而却不留姓名,当记者采访他时,他很淡定的说了一句:“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不值得赞扬。”在他的心中,帮助别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是很平常,人人都有这份责任和义务来关爱他人。从他的身上我学习到了很多,也舍弃了很多——自私,胆小和懦弱。
在我们的生活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还有很多:丛飞,一名歌手,屡次将演出费捐给失学儿童,甚至在危在旦夕之际,还在挂念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他是一百多人的爸爸。
在困境中的人,伤心的人,拥有一朵花,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春天。我们只要为他们献出一片暖暖的关爱。那么,我们就会为他们营造一个幸福的天堂。

刚看了本期的《道德观察》,报道由一个“敢言”的网友在网上发了一个贴子;上面图文并茂地说到他邻居有一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太太在一个不足六平方米的猪圈里面生活了六年,然而她的六个儿女对这一境况竟熟视无睹,让才太太一住就是六年。
不知道是炒作还是真有其事,中央电视台记者真去“敢言”并找到了这位老太太。电视的镜头对真实地报道出了老太太那不足六平方米的“家”,据旁边村民说,这个不足六平方米的家以前就是个猪圈,白天里面也没有一丝光线,也没有电灯,家具就是个箱子和张床,床单及蚊帐非常的破旧,自从六年前老太太房子坏掉了后就一直住在这里面。她的六个儿女有三个住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就住在本村,两儿子的条件也不错,都做了新的房子,以前的旧房子都空出来了,然而谁也没有给老太太一个住的地方。 因为老太太有六个儿女,不属低保之列,只有每天靠捡垃圾换卖钱来维持生活,其中垃圾收购站老板将0。9元钱给老太太那个镜头,真让人心酸落泪!据其儿媳讲,之所以不照顾老太太是因为老太太当年分家的时候偏心了,什么东西也没有给她。。。
不是报道出来,我想多数人都不会相信我们的和谐社会竟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存在!落后导致愚昧。。。即使老人有教子无方、养儿不教之过,但鸦还存反哺之义,羊还报跪乳之恩,况禽兽且通情义,人何以堪也???
《道德观察》观后感
今天的《道德观察》是《我拿什么拯救你》。讲述的是 16年前,村里的葛姓男子在村里捡到一个被人包裹着的女婴,带回家抚养。为了小女孩葛性男子没有结婚。和他的母亲将小女孩抚养起名葛香。经过16年的照顾抚养本想可一的成人的利了,在一次葛香的发烧不褪是去医院查出换有白血病。葛老汗无耐下听医生讲,女孩的兄弟姐妹可以骨髓移植能救了她。在老汗的在三思考下,决定去找葛香的亲身父母。在艰难的寻找后,终于在邻村找到了葛香的亲生父母。当小葛香的亲身父母知道被他们遗弃的女儿还在时很高兴,又的知女儿是有了病就把葛香接回家精心的照顾。
在小葛香亲身父母家住了几天,就被送回葛老汗的家里。在葛老汗到再去追问下才知道,小葛香的父母无钱看病,当记者在去追问时他的父亲讲出外打工没人照顾。三天后小葛香的亲身姐姐,在外打工听到此事后赶过来看她。这时小葛香因无钱看病,出血过多双目失明。她姐姐看到这种情况,决定给她换骨髓。可姐姐的婆家不同意。她婆婆讲过礼钱都给了就等过了年就结婚,“你救你自家的妹妹就不给我家添孙子了,不同意。如果你要坚持就解除婚约”。葛香的姐姐坚持的离去。回到家她的父母被她的行动感动了,也许良心的发现。
一家人带着礼物来到葛老汗家。见到的小葛香以危在旦夕,她的妈妈怀抱着女儿流下了一行泪,五天后小葛香离去了。16岁的生命结束了。
我边看边流泪,被故事里的人情感动在她好心姐姐的带动下小葛香离去的不算孤单,在她那双大大的眼睛中期待的亲情得以补尝。小时候被父母遗弃,16岁豆蔻年华却遭遇如此的命运。一颗含苞未放的花蕾就这样枯竭。我不知道她的父母是怎样的心情,我却万分辛酸。想一想吧。。。。。。

《今日说法》观后感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
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金都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看了这期的《今日说法》,改变了我对《今日说法》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仅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而且还关心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 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今日说法》栏目无疑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利器。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欲刹住卖官腐败歪风,笔者倒有一个馊主意:与其让贪官卖官而中饱私囊,倒不如将卖官合法化,公开化,把卖官收入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然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玩笑。社会主义的中国岂能如此乱搞?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毁灭

我不是小偷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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