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必胜客做储备干部,中途想要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25-01-01 05:29: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工人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问题的单位,你不能要求赔偿:第22条用人单位成本提供特殊培训的劳动者,其专业技术培训,才能进入与工人达成协议,约定的服务期。
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没有履行他们的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人的劳动报酬的服务,在约定的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的
的义务保密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商定的非竞争条款,并同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每月的非比赛期间劳动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非竞争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除了在指定的情况下,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第25条,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与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3:

应该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