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由谁批准

2024-12-18 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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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拘留由公安局长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答2:

刑事拘留由检察院批准,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3: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俗称就是公安分局局长 或者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