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后,有效期和原来的不一样,是重新计算的。
《居民身份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补办的证件,会从下发新证的当日起,按照标准(不同年纪,身份证的有效时间长度不一样),重新确认有效期。
居民身份证遗失补办后有效时间是会更改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谁按照提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当天重新计算新的有效期的。
丢失身份证后重新补办,有效期还和之前一样吗?我觉得是不一样的,有效期应该就是从你新办的的那张,那天开始重新计算
是不一样的。它从你班的那一天起到无效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