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姓需要怎么办理?

2024-11-21 0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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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扩展资料

改名条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6、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7、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8、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9、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



回答2: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回答3:

我们的公民都有权更改名称,名称变更的权利是自然人按照有关规定的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扰,改变其正式名称。
“户籍条例”第18条的规定:18岁以下的年龄公民,他或她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岁以上的公民申请我的户口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与辖区派出所户口薄,证明区公安分局存档的户籍室,并重新申请身份证的价格各地不应该,最好是去派出所问。

回答4:

我国公民是有姓名变更权的,姓名变更权是自然人依照有关规定改变自己的正式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要由本人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公民要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带户口薄到本区派出所,出示证明后到区公安分局户籍室存档,并重新办理身份证! 至于价钱的话,各地应该是不一样的吧,最好去派出所问一下。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