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户,应到户口当地村委会写证明盖章,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办加意见再到县(市)办证大厅办理分户手续。迁出户口到城镇的一方,同样要当地村委会写证明,到当地派出加意见,然后到县(市)办证大厅办理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