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长效机制是指以房价作为调控的标的物,即保持房价稳定或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在结构层面疏通总供需是主要手段,但并不排斥辅助性调控措施,如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房产税政策等。但辅助性政策的施行,应当遵守供需结构性调整的总目标。
最终应当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 的“三轨制”住房制度框架,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和投机炒作对百姓住房问题的困扰。
房地产市场的制度设计涵盖3个方面:
1、自住性的消费需求应该鼓励。
当前,应该有更加明确而细致的针对首套购房者的政策,释放首套住房等刚性需求,这对于盘活房地产市场是有必要的。
2、对租赁需求应该加以引导和规范。
当前,住房问题总的矛盾还是供求矛盾,扩大供给、进一步实现供求平衡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思路。一些人可以通过市场满足自己的改善性需求,政府通过有效引导,使其将剩余房源投入市场。这一方面能给市场带来供给,另一方面,出租人也可获得合理回报。
3、对投机性需求必须抑制。
房地产市场与金融领域息息相关,抑制投机性需求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每次通过加税的调控最终都在调高房价和租金.原因非常简单:税收增加了成本.所有针对投资的调控都在直接调高租金:原因更为简单:可供出租的房源主要来源于投资性购房.很容易想象:如果很少有人愿意持有多套房,自然就很少有可供出租的房源,租金自然就要飞上天.所以靠租房生存的一族,为了你们的生存,反戈一击,敲起你们的键盘吧.
房产税并不是不可收,但必须以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为基本底线.新地新办法,老地老办法是唯一的方法,其他都是空谈.也就是说已经拍卖了土地就不能再收房产税,或者说要收房产税必须在土地拍卖前就说明.这样,虽然这部分新房子要收房产税,但是相应的土地拍卖价必然大幅下降,房价大幅下降,总的负担没有增加.至于其他"老"房子,不会有任何影响,对房地产市场也没有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