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合同是指双方彼此都不互相严格约束的合同,比如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而不需要向公司做出任何补偿,公司也可以随时解雇你,且也不需要像你做出任何补偿。限期合同就不一样了,如果要提前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企业在限期合同内要辞退员工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若要立即辞退员工的,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其他的请参阅劳动法。
是你怕变成无固定期合同,还是你们老总担心?
如果是你怕,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不必担心,你就只管高兴都还来不及呢。因为无固定期合同,有益的是员工,风险在公司那边的,原因是不管合同期是多长,只要员工想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的辞职书就可以了,公司不可以不批准的。(如果你的工作涉及到很核心的商业秘密,最多也只是签多一份保密协议,补你一笔钱就多少年内不得到你们的竞争对手那边上班而已。)
如果是你老总担心,就直接跟你签一个有固定期原合同就完了,因为你只任职一年,第一次续签,还可以签固定期合同的。(只有任职满10年或第三次或以上续签合同的,才需要签无固定期合同)
易法通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你们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随即消灭。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你现在是算第二次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上述中应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的情形,所以只要你们双方续订时,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可,不会变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
你只要在合同中注明一年。就是一年期合同了。
全称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双方的劳动关系没有约定终止日期。因为现在企业终止合同比较难,而员工提出终止合同比较容易,所以对企业来讲这是一个风险。
你刚刚任职1年,第一次续签合同,尚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