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你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既然和老板之间有分歧的话,并且在公司也解决不了,那么只好借助法律的手段了。
六月一日正式入职公司,到十二月六日自动离职。期间多次与老板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都没签。你可以保留考勤信息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这已经属于事实雇佣关系,去劳动部门报告请求维权,或者去法院起诉维权。
你在该公司工作半年,公司老板没和你签订合同是正常的,你是自动离职的,也不是被辞退的,这个没有矛盾
由于在参加活动,你的问题只能显示一半
根据你描述你6月1日入职至12月6日离职,期间多次要求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都没有如愿,很显然老板已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维权。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