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不支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2024-12-23 0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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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交通事故车主不垫付医药费?

回答3:

协商不行,通过交警判决书走司法程序,让法院处理。

回答4:

一般医疗费由受害方先垫付,等康复后先有交警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再起诉到法院判决,到时法院可按判决结果从肇事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财务处划出。

回答5:

不只要出医药费,还有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到律师事务所问下找个律师咨询要多少钱,找个律师咨询下,对方不出,只能上法院起诉对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