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孩在上海上私立小学需要哪些条件?

2024-12-12 0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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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

1、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5、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6、根据市教委意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扩展资料:

上海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简章。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县教育网站上公布。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4月27日—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3、规范面谈程序。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日—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日—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

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参考资料:上海民办教育协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回答2:

1、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至少需要:孩子和大人的原籍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者计划生育证明家长在上海的打工证明(以综合保险缴纳为准,至少一年以上);在上海的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证明等);家长和孩子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至少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明;不少区县需要提供原籍政府出具的无法在原籍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都要原件、复印件,由居住证所属区县受理安排。

2、外地小孩在上海上私立小学申请入学需要的条件:

(1)父母一方具有1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同住的需要申请入学对象的《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

(4)预防接种卡;

(5)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以住所证明的住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