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2025-01-01 1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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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①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②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回答2:

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2,企业在当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二、三、四条可以了解到一般纳税人申请所基本满足的条件,而且办法里面明确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