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公积金:
1、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7、8月14:00—16:30)。
3、提取条件和对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4、办理材料:
(一)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二)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三)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扩展资料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对象:
1、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3、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二、需要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参考资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退休提取
一、西安市公积金提取应提供申请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
二、西安市公积金提取证明手续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
扩展资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一、提取材料:1、西安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2、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3、西安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材料
4、西安其他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5、西安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6、西安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材料
二、提取条件: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