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需要: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且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具体招生要求以当年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想了解详细信息,您可登陆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