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业病.有耳聋,公司要辞退我,该怎么办?

非职业病.有耳聋,公司要辞退我,该怎么办?
2025-01-01 10:55: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职业病认定,申请伤残鉴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回答2:

7.1噪声
7.1.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
听阈>25dBHL)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
7.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
听力损失≥65dBHL)
所以,根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标准条款,不是3年,是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即可,但是是否属于职业病,需要根据听力损伤(见GBZ49)鉴定,目前至少属于职业禁忌证。
如果离岗,需要做离岗体检:
7.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1.3.1目标疾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至于听力降到50分贝:
十级: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九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八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七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鉴定为准;作为职业禁忌证,应该离岗,听力可以适当恢复,有益于今后的正常生活。

回答3: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离职健康检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进行离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非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离职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回答4:

耳聋影响平时正常工作沟通,你要学会谅解公司的做法。如果你和公司之间有合同约定,不得无故擅自辞退,你可以根据这一条,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和失业补偿金。

回答5:

那人耳聋跟你有直接或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