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看《新劳动合同法》,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未签劳动就视为签订终身劳动合同,就可以依照合同办事。过去十一年的社保不会白白溜走的。具体不清楚,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你会得到比较满意的答复的。祝你成功。
你可以要求从08年1月开始补社保,前11年只能通过劳动部门想办法了,但是很容易和单位拉破脸
虽然前十一年你没有让单位给你上保险,但是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有责任给你补缴,如果单位不同意,你有权力去请劳动部门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