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法律没具体规定这种形式,可由民事主体自行协商实行。
2、可以。为专利许可使用。具体种类参加彩律师的专业性说法。
第一种方式是否存在可操作性值得商榷:根据你的意思,该专利产品由你个人生产即可实现,那冠企业的名为何?如企业冠此名是纯粹为了宣传而不是作为产品生产者出现在该产品外包装上,如果有企业愿意作这样的广告投放的话,至少从理论上来看该专利持有人可收取冠名费;
第二种方式是实现专利价值比较常见的方式。该专利所有权人应与被授权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同合同,并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相应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主要有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这三种许可一般不需要政府部门批准。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国家干预专利实施的行为,也就是强制许可,当然强制许可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需要获得国务专利行政部门同意。需要指出的是强制许可属于普通许可范围,在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的决定后,被许可人需向权利人支付实施许可费用。
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