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进项税和销项税,年末要不要做账务处理啊?要怎么做?比如我公司年末销项税余额为贷方516435.85,进项项年末余额为贷方-523269.73,我要怎么做啊——全部转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未缴税额里面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516435.85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未缴税额 523269.73-516435.85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269.73
这个分录,年底都要做的。
不用做账务处理的。
比如你补充的问题,即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为贷方-6833.88(也就是借方余额6833.88),是期末留抵数,下一年初“上年结转”只将余额转过来就行了,无需做账务处理的。建议使用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应该不会出现上述问题。
应交税费-进项税和销项税,年末要不要做账务处理啊?
答:不用做账务处理的。
比如你补充的问题,即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为贷方-6833.88(也就是借方余额6833.88),是期末留抵数,无需做账务处理的。
对于年末累积形成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处理,目前财税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不处理会越来越多,因此做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3269.73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6435.85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833.88
523269.73-5164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