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职责是---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2、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熟悉掌握手中武器和装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5、艰苦奋斗、励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6、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7、积极参加军事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章专门对军人的职责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基本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基本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
(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
(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政府;
(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