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证过期后证书自动作废。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1、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2、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3、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4、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扩展资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叉车证过期需要重新办理,过期一个月就不可以年审了。
2、叉车驾驶证2011年以前发的证每两年年审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发的证是4年年审一次,每次年审都需要4天的时间。而且是初次领证的和年审的都在一起,前3天学习,最后一天才考试,考试通过后给予年审。
3、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叉车证过期后证书自动作废,特种作业人员应于证书注明的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复审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逾期证书自动作废。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过期作废纯属扯蛋,重新考,属于乱收费,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