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作用如下:
一、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利,既对本案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2、提供新的证据、提请证人到庭作证并进行质证的权利。
3、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案进行反诉或反驳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4、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则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则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