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有两个条件:一是户口必须在册,二是直系优先。
你父亲更名续租是理所当然的。你爷爷的其它子女户口都不在册,就不享有这套房屋的承租权。
不清楚你问的是 过户问题还是 承租问题
如果是过户, 首先这个公房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好象是废话,但是没有,肯定过了不户(不包括非正常原因))
之后这个单位的法人同意出售给你~~还需要这个单位的上一级部门的同意, 之后其他手续就合个人买卖房屋手续一样了~~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说,你父亲是可以继续承租的。在变更承租人时,公房管理部门通常有这样的要求:如一处住房内多个家庭成员具有使用份额的,家庭内部应出具书面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办理租赁变更。也就是说,你父亲要把承租人变更到他名下,要经过你爷爷的其他子女书面同意,否则,公房管理部门是很难同意让你们过户的。
这个房子是公家的,只是你爷爷是租他们的对吧。
现在是你爸爸继续租,当然其他子女不可以租了,这个又不是爷爷的遗产,为什么可以租呢。
都平等享有继承权的
有 子女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