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有什么区别?房屋作为商业用房。现在有消息说要拆迁修路。

2024-11-27 18: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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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政府拆迁,一般是以公共事业为名义,拆迁款项有定额的财政划拨,不适宜你获得更多利益。开发商拆迁,以对方获得后期利益为衡量,只要你要求不太高一般可以满足,但会拖你时间。政府拆迁有司法强制拆迁做后盾,开发商拆迁只有钱做后盾。
我做过很多次拆迁,也被别人拆迁过,我的经验,道路拆迁,只能是政府实施,而且拆迁条款没有商量余地,被拆迁户不同意就强制拆迁。你不可能要到更多的钱,但是有个方法能规避,就是你把直系亲属从老家借来,说今后要赡养一起居住,可以多向政府申请还迁面积,这是你利益最大化的最好的方法。

回答2: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回答3:

政府拆迁具有强制效力,亏本也得拆。钉子户都是针以开发商的,建议共同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不成的话就拆呗,没有好的办法。如果申请现金补助的话是不是会好一点,关键是看您的房子值不值钱了,呵呵。

回答4:

一般采取回迁、置换、货币补偿,或者组合的方式进行补偿,要你自己与拆迁方协商的。修路这种属于公益性的,可以申请法院来判决执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