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在公司上班受伤了,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赔了钱,现在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有钱赔吗?

2025-01-01 15: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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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受伤了,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赔了钱,现在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为解除劳动关系前月平均工资,如低于受伤前平均工资则以受伤前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至于倍数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参考地方工伤保险补充规定。
如:广东 十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