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知的意思就是要求你2012年12月15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税务总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一个月内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不办理的话就有罚款。
后面的不服、起诉、行政复议就是套话了,不服也不行,税法有规定
1 此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设置
2 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其他税务当事人违反税收法规,妨碍税务管理等需要限期责令改正。
3 填写说明:
(1)送达对象“ ”:税务当事人名称;
(2)“你(你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具体行为。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当事人一份,税务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