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啊.如果是现在收到发票了,直接附到以前年度的凭证里面并附上登记日期和修改记录就可以了.
你管理费用是不想入了吗?
如果证据确凿管理费用不应当记的话应追回这18000的支出.做如下分录,并附上以前年度的凭证复印件和现在的相关责任人的批准.
借 银行存款 180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000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000
贷 未分配利润 18000
对于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涉及到应当提取的盈余公积请分解为相关科目
这里还涉及到以前少扣的所得税补交的问题.需要补交.但是因为是白条,以前应当没有抵扣的.所以应当没有涉税问题.
如果你想调出这笔费用:
借:库存现金18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000*0.75
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180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000*0.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0*0.75
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不会再使用损益类科目了。
然后在调整2013年1月负债表的起初数
你的现金已经支付了,你是不能再调整现金的。
你白条部分的房租,财务上就是计入管理费用来处理的。
至于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这个你到时候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
你要是硬调货币资金的账,会导致账实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