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安局错留了案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2024-11-26 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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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错留案底,申请国家赔偿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是因为其它原因造成的(如重名等原因),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回答2:

我被公安机关错留了案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