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部分是要从工伤赔偿中扣除的。
各种因公保险的目的是保障你的医疗(也就是你的身体健康,不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到伤害或者遭受了伤害以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不是让你以此来赚钱的,所以无论是谁都是这样
工伤后治疗时用个人医保的,在计算工伤赔偿时,要把这一部分费用扣除,如果工伤后先自费(或单位垫付)医疗费的,在被认定工伤后,这部分费用就给予报销。
但是有一点你你必须了解,是不是工伤是需要认定的(如果企业没有买工伤保险的话,这部分费用(工伤治疗和补、赔偿费)就由单位出,工伤认定以后不能报销的那一部分也有用工单位出)
所以以后如果有工伤,应当让企业垫付先期的治疗费用,因为你个人名下的医疗保险是可以带走的(医疗保险保障的是你的疾病治疗,而不是工伤,如果你用医保看工伤,那么医保也是算成疾病的),如果有剩余的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
简单点,医保是你个人的,无论什么伤、病都可以治疗(无论你是否有病都享有并积累余额);
工伤是属于由工伤保险和企业承担的,他专门真的的是因公受伤的情况,你不受伤干一辈子和你也没有关系,如果受了工伤,哪怕只干了一天,也得给你治疗,补、赔偿。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