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怎么帮助他人面对歧视和暴力

2025-01-06 1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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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大网校社会工作师为您解答:

直接服务

笔者建议,为了有效处理家庭暴力,在社会推行一套较为完整的

介入系统是必不可少。该系统包括“个案评估、介入服务、宣传倡导”三位一体;参与的服务单位(或个人)应包括妇联或社区工作站(社工)、派出所(民警)、医院(医生/法医)、庇护中心(社工)、司法部门(律师)、媒体(记者)。下面将以上述案例为基础,进行分析。

1、个案评估

在本个案中,社工的评估主要包括:

(1)利用身心健康测量表,初步评估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身体、心理受伤害程度、情绪的起伏甚至是否有自杀倾向等;

(2)生存状况,是否适宜回家继续生活,如回家生活应该注意什么?如何降低家庭生活的危险系数?如不适宜继续留在家,什么时候应该离开?离开后有什么地方可以暂时居住?离开后长远的居住及生活问题等;

(3)社会支持系统,即案主在遭受暴力时可以向哪些单位或个人求助?案主有什么朋友或亲人可以在短时期内提供必需的经济、居住或心理方面的援助?如果个人选择离家一段时间,两个儿女是否有人可以托付?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障到目前或今后的生活;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咨询等。

2、介入服务

(1)个案服务

完成第一步评估之后,社工根据家庭暴力案主的情况,整合社会

资源,进行适当的介入服务,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个案进行跟踪辅导。

在以上受暴者的个案辅导中,社工根据A女士的情况,进行如下的介入工作:首先协助A女士学习在危急时候保护自己的能力,比如见到施暴者B准备发脾气时,随时准备逃离,如果逃离失败,在遭到暴力时应该保护好重要部位或利用周围的环境分散B的注意力再伺机逃离;学习评估自己或儿女的安全情况,并在需要时向社区民警或派出所或社工等求助;其次,当受暴者身体出现伤痛时,建议其及时到所属区域的法医进行伤残鉴定,收集受暴证据;第三,鉴定完毕之后,如有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第四,评估A女士短期、长期的居住环境,如果原来的家庭不适宜继续居住,则建议其到亲戚朋友家借住一段时间,或申请到相关的庇护中心居住,社工继续提供服务或转介到其他中心的社工进行服务跟进;第五,如因家庭暴力事件而进入相关的法律程序,协助有需要的案主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2)小组服务

在施暴者的个案中,由于一般的施暴者都会因为施暴行为而对家庭之外的人怀有某种程度上的排斥心理,社工直接接触施暴者是有较大难度的,需要采用其他方法去迂回介入或必要时强制介入。但如果家庭暴力的双方都有意愿想要改变暴力现象,并且人数符合小组的要求,社工可以考虑通过平行小组的形式,将夫妻双方分为两个小组,同时进行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他们增进自我认识以及认识对方,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处理愤怒,减压及化解冲突的方法,以非暴力形式解决问题等。

此外,小组服务还特别针对家庭暴力中容易被忽略的其他成员,比如孩子、老人,开展包括情绪舒缓、创伤治疗等服务小组,尽量减少暴力行为的代际转移和代际创伤。

3、宣传推广(社区服务)

家庭暴力的处理不单单需要一线工作人员的努力,而且需要整个

社会的关注和宣传。透过社会定期定点举办反家庭暴力的活动,如家庭戏剧表演、反家庭暴力讲座、主题征文比赛、普法宣传、家庭结对子、宣传纪录片或单张等形式,让全社会对于家庭暴力有更深刻的认识以及学习更恰当的处理方法。

此外,在各中小学学生中做家庭暴力问卷调查以及暴力倾向心理测量,对于存在家庭暴力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个案、小组的跟踪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因家庭暴力而出现的心理、人际交往、暴力代际传授等问题。

(二)政策倡导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

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社会支援系统,多方面预防、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目前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条例中普遍不够具体,且侧重于补救式的处治,而缺少预防式的指引。此外法律规定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有劝阻调解的职责,但却没有执法权力,因此对于家庭暴力的劝阻以及调解具有的约束力极低,介入的效果也不理想;这个问题同样存在于新生力量的社工服务中。

建议相关部门今后在完善该方面法律法规时,参考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如美国的警察与社工构成的“社区为本”模式。在家庭暴力出现时,由社工了解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警察或法庭行使执法权或审判权的重要依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了“医生、护士、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教师等有对家庭暴力进行报告的义务”。英国则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施暴者记录在案,方便日后处理重犯时的翻阅,及供一些用人单位评估应聘者诚信的参考指标。通过多方协作、多角度的预防以及处治,严格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2、设立家庭暴力紧急救援基金,保障受暴者独自生活之初的生存需要。

虽然目前很多地方都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但是这些短期的庇护中心毕竟无法保障受暴者长期的生活。对于经济困难的受暴者,尤其是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女性而言,独自或带着子女离家,早期生活的压力非常大。这也是上文提及个案中案主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成立一个紧急救援基金对于柔弱的受暴者而言,是关乎到人身安全以及独立的一个重要问题。

3、鼓励发展社会企业,吸纳职场竞争力较低的受暴者,缓解受暴者的经济依赖性。

一方面,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令消费者对于食品的安全感以及产商的信赖急剧下降,而且严重挫伤了民族企业的消费者市场。这种现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民族企业,都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的受暴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以及需照顾子女等因素,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笔者建议政府可以通过鼓励扶持一些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逐步走向经济的独立和内心的强大。比如在深圳等一线城市居民,每天对于快餐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现在的市场上的很多快餐店为了追求利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卫生隐忧。如果能够采用社会企业的经营模式,让企业聘用这些弱势群体,并按照严格的质量检测要求,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心健康的快餐,这将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三好”之举。

综上可见,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它的成因繁多而复杂,它的有效解决迫切需要各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明确严格的法律条例、优化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和服务细则、关注家庭暴力双方的个体问题与现实问题、提升公众对于家庭暴力的理性认识和处理方式、倡导一种仁爱宽恕的价值观。“多管齐下”才是有效控制家庭暴力发生,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解决之道。

回答2:

心理安慰加报警!!!

回答3:

我家孩子脾气特别暴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