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手续是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与理由,然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根据变更的内容(牵连到造价问题、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洽商(比喻:哪些问题需要变更,怎么变更等等,)然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变更洽商”及“变更图”。正式的“变更洽商”及“变更图”出具之后三方都要签字、盖章。
工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属于建设单位办理要看合同的结构。
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署勘察设计合同,当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时候,应该是建设单位来沟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变更。
2、设计单位与总包单位签署的设计合同,当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时候,应该是总包单位来沟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变更。
相互协调的问题,都得签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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