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用去买料的钱扣除工资后,再去跟老板说一下会犯法吗?

2025-02-02 03:40: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老板不给工资,把去买料的钱扣除工资后,再去跟老板说一下,如果老板不同意,当事人不归还,属于违法。
  老板不给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当事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行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处理。但是当事人无权侵占老板的金钱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回答2:

  老板给你的钱是料钱。钱是老板的,他只是委托你用这份钱去买料,是特定事项的授权委托,你无权更改该委托。也就是说你从法理上来说,你对这份钱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但是你可以在买料前先征询老板的意向,只要老板表达了可以扣除工资的意向后,你才能从材料款中扣除个人工资。

回答3:

肯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