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吗

2024-12-25 19:54: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可以先让当地的相关部门协调,如无效再去告医院,能协调好最好不要搞大,对你没有什么好处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回答2:

只要提前一个月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你的法定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毕了,也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单位应该在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有权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退回档案等手续。相见劳动合同法84条第三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回答3:

原则上你是可以走人了,只要你在辞职报告里说明白为什么了。 他批不批是他的事了,一个月了就可以认为他默认了。

回答4:

1、可以直接走,不违法。而且单位不能收取违约金。

2、不给办手续可以先找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让其帮忙。

3、一般情况下这样就可以了,但如果还不行,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其办手续,完全支付工资,帮你缴纳没有缴纳的保险等。

回答5:

同意上面aguang617的看法,另外提醒一下,权利是争取来的,不争取什么也得不到,而且劳动仲裁绝对没有你想象的复杂,很简单,成本也很低,而且还倾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