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1年多,不到1年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3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如果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到时单位不承认,是你自己旷工的,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2、无故开除的可以视为违反劳动法辞退,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3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大概在一个半月的工资。关于提成绩效,要看有没有明确的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有没有规定。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去反映,请求他们的调解。不用担心单位不给你合同。但是,你要弄清楚他们辞退你的真正原因。你有没有严重的过失,违反公司相关的规定,有没有符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