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介公司没有促成交易的话不能要求支付中介费,但可以要求支付因中介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注:因本律师时间有限,不在线回答追问问题,本解答属于本律师针对提交问题进行的初步分析意见,不能作为当事人办案的依据,当事人以此处理案件产生的后果与本律师无关,如需获取详细的法律分析意见,请携材料与律师沟通,由律师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或出具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书(可能需要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1、“中介公司现以索要中介费为由将我起诉至法庭” ——通常 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会明确约定 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交付中介费 除非你们的合同中对此有其他约定 否则在如你所述的这种情况下 中介有权要求你支付中介费 法院的判决会对你不利 通俗地讲 就是中介胜诉 2、“如何应对” ——就目前的情况 只能说尽量减小你的经济损失 在未开庭前 和中介联系 说服其撤诉 支付中介费(协商一下 当然少给为好) 一旦诉讼判决 败诉方还要承担诉讼费 这完全没必要 如果中介不是十足把握 也不会断然这么快就去起诉 理由已经很明显 这样的案子作为买方都会委屈、不平 但是中介的义务也是仅此而已 不能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完成交易 所以如上建议供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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