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申请仲裁时确实超过了仲裁时效,且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扩展资料:
案例:超过仲裁时效提起诉讼被驳回
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原告马某某等63人诉被告昌吉市某某煤矿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昌吉市人民法院以当事人的诉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于2014年7月17日向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以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告不服于2014年8月11日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诉称:请求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停工留薪期间的最低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诉求。
2014年10月13日,审判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巡回开庭审理了这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后查明原告等人自2012年12月30日离开被告单位后再未到被告处工作。当
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超过时效期间,当事人又不自愿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原告如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最迟应该2013年12月30日前申请仲裁。
原告申请仲裁时确实超过了仲裁时效,且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法院网-超过仲裁时效 提起诉讼被驳回
参考资料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仲裁时效已过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所以,尽管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也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
仲裁时效过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凭该决定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就你的情况来看,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也只能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