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将国有资金据为己有是否可以认定为贪污罪(不考虑金额),为什么?如果不是应

2024-12-20 0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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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该罪虽然是身份犯罪,原则上普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刑法修正案里给原本的普通贪污罪条款增加了一款即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所以,你所说的情况正是应当以贪污罪论的情况。

回答2:

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