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很复杂,即使告的话他也只是轻判,因为后来你是自愿的,你自己都说了。但是第一次是强行的你要有证据!不然人家就说你是自愿的,没有反抗,而且后来他会举例子说对你怎么好,你也接受了,实际上你是默许他这么做的。
为什么突然想告了呢?肯定内有隐情,楼主没有说出来。不然就可以以后不来往,直接不见面就可以结束,你还想告他,说明你想得到一些好处。
你告不了的,因为发生在熟人链上的强奸本来就很麻烦,在说,你又自愿做了一次,这性质就跟强奸有很大区别了,这样的例子不少,但告强奸成功的不多,如果人家请个律师的话只能判个你另有所途
离开他。已经没有办法告强奸了,因为你根本没有证据。到时候被说成你自愿的,你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反驳。这种事情需要发生以后,立刻报警的。
强奸的认定是只要男性在违背女性意志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第一次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的话,是完全可以告他的,但是关键的是你确定你有足够的证据吗?
个人认为:
无法构成强奸。
法律规定,男方先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又自愿与其再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