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走,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辞职手续,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看你合同怎么签的
走了没工资
当面告诉你领导。